美国名校齐撑哈佛 要求判定其涉嫌歧视诉讼胜诉
近日,常春藤联盟其余七大学府,以及杜克大学、埃默里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斯坦福大学,一共16所著名大学向波士顿联邦法院提交法庭之友状书,联署支持哈佛大学,指出联邦政府禁止学校在录取学生时考虑种族因素是“极大的干预”,要求法庭在哈佛大学被指涉嫌歧视美籍亚裔申请人的诉讼中判哈佛大学胜诉。
多所学校在状书表示,招生在本质上属于教育层面的判断,受到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障,而个别教育机构长期以来一直获授予决定学术自由范畴的权利。
文件指出,教育机构拥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权利,对设定入学标准作出学术判断,特别是判断甚么类型、质量、数量的学生或多元化程度,可以提升学生们的学习经验,如果颁定高等院校在收生时完全不能考虑种族因素,这将是对大学学术自由的极大侵犯。
哈佛大学在2014年被“学生为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诉,声称哈佛的招生程序违反宪法,不符合联邦民权法,故意歧视美籍亚裔学生,即使美籍亚裔学生的学业成绩比其他种族的学生为佳,但获取录的比率却偏低。
同日向法院呈交文件支持哈佛大学的,尚包括杜克大学一名法学系教授,一群在读、将入读哈佛的学生及毕业生,以及37个代表研究型大学、法学院、私立学院等的高等教育协会。司法部也正调查哈佛大学涉嫌种族歧视美籍亚裔学生的指控,今年春天曾敦促法院公布一系列与哈佛入学政策有关的文件和数据。
发言人拉科(Kelly Laco)表示,司法部的调查仍在继续,保留酌情参与诉讼的可能性,以确保所有民众免受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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