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政策 | 2019-2020学年,朝阳区小学初中转学注意事项
近日,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已发布,转学申请时间为1月10日-1月17日。
按照朝阳规定:
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通知函》。需要注意的是,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19-2020学年校历安排,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1月17日(工作日时间)
二、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通知函》。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
3.出生证明(户主为学生父或母的不需要提供);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通知函》。
四、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在“2019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一所学校,请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居住地对应服务学校联系转学事宜。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在“2019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多所学校的、系统中查询不到对应学校的、学生本人为北京市朝阳区集体户口及联审通过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等情况的学生家长于2020年1月9日(星期四)至1月17日(星期五)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采集、预约学生转学材料审核时间,打印“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统筹分配预约登记表”,并于预约时间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统筹分配预约登记表”到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团结湖南路1号)办理转学统筹分配审核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2.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20年1月2日(星期四)至1月8日(星期三)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信息采集、预约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时间,并于预约时间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提交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学生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通知函》后,方可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进行相关手续审核。
3.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朝阳区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审核时间调整为:
(1)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中的时间应为至2020年1月1日满6个月。
(2)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中的房屋租赁时间应为至2020年1月1日满6个月。
(3)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中的时间应为至2020年1月1日满6个月。
4.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咨询电话:85967525。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
版权所有: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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