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来袭!今年有何不同?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出《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来看,今年招生在招生形式、招生规模等地方作出改变,具体政策如下: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等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应主要面向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面向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市招生。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 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各区要指导所辖各民办学校按照科学公平原则具体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区域内、区域外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
各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统一于6月30日通知家长。
校外培训不能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或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诱导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各区制定跨学区就读入学办法
通知提出,合理安置本市户籍学生跨学区入学,本市户籍学生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学区办理入学,对长期跨学区居住,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各区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的入学办法。禅城区和南海区禅桂交界区域适龄儿童需要申请跨区域就读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
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按省定标准执行(小学45人,初中50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
合理控制义务教育招生规模
通知提出,合理控制义务教育招生规模,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按省定标准执行(小学45人,初中50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完成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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