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病毒防控指南
2月16日下午,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其中包括广东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
文件详情如下↓↓↓
广东省高校和中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第二版)和广东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第二版)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 高校和中职学校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设置及消毒指引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设置健康观察区(室)的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返校途中安全防护知识要点
广东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第二版)
适用范围
目标要求
主要措施
(一)工作原则
(二)学校疫情防控体系
(三)防控工作预案和制度
(四)信息收集与监测
疫情防控措施
(一)学生返校
(二)疫情防控教育
(三)开学保障工作
1.两个方案、九项制度
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日检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完善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和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可参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
2.物资保障和消毒
储备必需的消毒、晨检和防护用品(请参照《学校新冠肺炎防护用品清单》),做好相关物资的统计,出入库做好登记。
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教室、课座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处卫生消毒。
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设立专门场地作为健康观察区(室)、隔离室,用于疑似症状人员停留观察。(健康观察区(室)设置要求参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设置健康观察区(室)的基本要求》)
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需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根据疾病防控需要修缮厕所、洗手龙头、饮水设施,饮用水水质应达到卫生标准和相关规范性要求。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
3.校园安全
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学生、教师、员工、保安、保洁、食堂、宿舍管理、物业管理、商场超市、理发服务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要特别加强后勤人员特别是外包外聘后勤人员管理,堵塞安全漏洞。
加强实验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好假期通勤校车安全检查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通行安全。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出入健康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开学前做好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检查。
4.教学准备
做好教材供应和使用工作预案,做好网络教材准备工作。鼓励教师使用在线课程平台做好网上教学准备,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线上集中学习和培训。
5.创新工作方法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管理、服务和有关数据采集、信息监测工作,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线上办公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加强学校卫生、教务、学工、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家校沟通,取得家长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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