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也可以“下岗”
骨干教师也可以“下岗”
王营
对教师而言,辛辛苦苦教书育人一辈子,能够成为令人尊敬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或者是特级教师,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奋斗目标,也是终生追求的职业理想。漫漫从教路,许多老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不懈探索,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许,各种荣誉也随之而来,这充分体现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
然而,荣誉一旦到手,不同的老师对待荣誉却有不同的态度,有的老师以此做为新的起点,更加努力地工作,向着新的、更高的目标冲刺;有的老师以此做为晋级、提拔的敲门砖,评了高级职称,当了领导,名利双收,但从此不再教课,专业也就此荒废,原来的荣誉称号实则有名无实了;还有的教师躺在荣誉薄上睡大觉,工作不思进取,吃老本,最终使后来者居上,自己被远远地甩在队伍的后面。
针对教师对待荣誉的不同态度,前段时间,扬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业务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主要为在职省特级教师、市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市教学能手,考核主要从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
扬州市专门成立由知名专家和特级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全面细致地对骨干教师上报的考核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确定考核等次。参加考核的五类骨干教师共1092人,其中216人获优秀等次予以通报表扬,864人获合格等次,12人考核不合格。本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按规定停发一年津贴,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取消骨干称号。
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不再是“终身制”,骨干教师也可以“下岗”了!扬州市的这一做法体现了动态管理的理念,有利于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也有利于他们专业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激励他们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其实,荣誉本身只能代表过去,而不能代表将来。本年度被评为优秀教师,只能说明在此之前的几年里,教师工作做得好,业绩突出,不能说明将来工作就一定好。因此,要使“优秀教师”这一荣誉名符其实,教师必须时常以“优秀”的标准来观照自己,并且与时俱进,紧随时代发展的步伐,努力实现新的“优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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